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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November, 2012

大施二三事

November 30, 2012 Leave a comment

这篇blog最好不要被他本人看到。

大施以前跟我是一个组的,一开始关系也一般,后来我惨遭蹂躏的时候大施不吭声地给了我不少支持,我们才慢慢开始变得熟起来。不过大施这个人基本不跟人交心,或者说,他没跟我交过心,所以呢,我只能凭我的直觉和日常的接触来勾画这个人了。

大施是上海人,上海男人。他长得非常白净,细皮嫩肉,身材修长,还生了一副仿佛风一吹就会摇摆的杨柳细腰。大施走起路来总是摇曳生姿的,也是不紧不慢,仿佛走快了会破坏他这个人与生俱来的飘逸气质。

身为上海男人,大施不负众望地做得一手好菜。有一个夏天我们都在德国,他经常叫我去他家吃饭,而那个夏天恰好是我被蹂躏得最厉害的时候,我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开始记住大施的恩情。我这个人其实比较没心没肺,别人给我的小恩小惠我都是睡一觉就忘了,也不会想着回馈,很多人会因此觉得我这个人不知感恩。其实这个真有点冤枉我,小恩我是忘性很大,可一旦别人对我有大恩,我还是会一直记住的——摩羯座的人,心里始终会有着自己的天平,这个天平上每个人的分量,其他所有人都是影响不了的。说到这个,大施也是摩羯座的,而且我觉得这一点上他其实也差不多。作为一个博爱的摩羯座,他表面上对人的态度几乎没什么区别,不过心里大概也有着一些自己的判定和衡量吧。

如果说做饭做得好这一点是他很纯粹地符合上海男人特点的话,其他地方,他都是以一种矛盾的姿态出现,既像上海人又不像上海人,不过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会觉得这个人自有他妙趣横生的一面吧——

首先他很少会对别人有先入为主的偏见,他大概对于所有新鲜的人和事物都有一种好奇的天性,有了这样一个出发点,偏见自然就会小很多,待人处事也比较让人可以接受。可是呢,我也经常从他那里听到一些非常陌生的言语,比如哎呀这个人名声坏掉了——我总是觉得名声这个东西是个shit,因为大众的好坏评价和信息传递都是肤浅而武断,按照著名的20/80原则,那80%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营养价值其实并不高,再比如他转条微博是说“硬盘”如何如何,一下子让人一个激灵。

他在工作上,对于利益之类的争抢比较不care,平时生活里我觉得这个人也不是属于精打细算型的,花钱的态度比较自然,比起很多人来说绝对可以算大气。不过你要是因此觉得他不精明那就大错特错了,对于他感兴趣的东西他真的是会作天作地,心细如发,我作为女人我都自叹不如。有时候经常会碰到他不知道揪住了哪一条线索,跑到你身边来,故作夸张地说哎哟哟哟,你居然都不告诉我!或者他突然发现了什么,用他那惯常细声细气的语调开始调侃,搞得好呀,我就知道,你瞒不过我——每次我哑口无言之际就觉得,下次山崩地裂我也要先记住,这是个上海男人。

我们公司的上海人大多低调,大施呢,也经常会嫌弃我又乱说话,做事搞得满城风雨之类,其实generally他也算一个低调的人——低调不是说闷不作声或者不会弄出太多声响,而是比较有节制,不会过分渴求公众的目光,也不会刻意制造很大的动静。可惜大施天性里面还有一些别的基因在,导致他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被大众评断为低调的人,这个我们接下来再说。另外上海人的感情婚恋观相对比较传统,大施呢,我觉得在这点上尤其矛盾。我跟韩少开始的时候他各种不看好,得知了这个消息叹了一口气说,唉,搞不好了——那个时候我就觉得其实他也挺传统的,对于身边的人,还是比较希望看到大众模式的恋爱和婚姻。后来他见过了韩少,又开始说,蛮好的蛮好的,不错不错,还举了一个例子,说他在出租车上听到一个姐弟恋的故事,相差9岁,最后也挺幸福的blahblah。我当下就有点啼笑皆非,觉得到底你是能接受还是不能。

这种自相矛盾给这个人带来很多层次感,相处过程中也会带来很多乐趣。不过,大施的魅力,远不止于此,否则,我也不会耗费这么长时间,来写一个几乎没有交过心的人了。

大施爱玩。他喜欢各种玩——他喜欢运动,篮球壁球桌球攀岩,样样来;他喜欢玩游戏,桌游iphone小游戏还有电子游戏真人模拟游戏,也是样样来;他喜欢打牌,德州扑克大怪麻将桥牌,都精通;他也喜欢旅游,上山下海上天入地,都有兴趣;他还喜欢动物,现在家里养了一只边牧——他喜欢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大施的朋友非常多,我觉得大多是玩来的——因为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有限,可是大施的兴趣爱好几乎能涵盖所有人,而在一起玩是最容易交朋友的,所以也难怪他第一名声远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第二人缘极好,因为是人都可以是他玩伴。我总是很想知道他为什么精力可以这么好,有一次我们在机场碰到,他下了飞机直接打车去打球赛,我瞠目结舌,因为每次我下了飞机都要跑回家缩着以恢复元气。

大施风流。我不是男人,我其实不太懂比如男人只要是看到还不错的女人就会眼前一亮的那种感觉。有一次跟大施一起下班回家,我简直濒临崩溃,他的丹凤桃花眼仿佛无时不刻不在搜索哪里有秀色可餐,我跟他说什么他完全心不在焉。当然,这只是最浅层次的对女人感兴趣,大概男人只要性取向没问题又不怕彻底表露本性的话,基本都会这样。大施的风流韵事我曾经耳闻目睹,只是这篇公开publish的blog,也没办法一一道来。我只能说,大施那得天独厚的白皙长相以及与生俱来的飘逸气质,加上心思缜密对女人温柔体贴,再加上兴趣广泛可以handle各种话题各种活动,他在女人这件事情上,几乎也是没有障碍的,让很多男人艳羡不已。

大施有梦想。大施的其中一个梦想是航海,我之所以确认这是他的梦想是因为他说过不只一次,他说想要有一群朋友,一起去航海,在大海上前行,和日常生活完全分开,看看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只是大施早早地结婚生女,身上已经承担了一些责任,所以这个梦想,暂时还没办法付诸实现吧,不过有梦想的人,总是可爱的。

比较奇怪的是大施现在屌丝气息日益浓厚,我一直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照理说这个人随着岁月的沉淀应该会更加丰富起来才对,可是他的飘逸气质他的趣味横生他的风流倜傥,都开始急剧缩减。现在提到他,大家都会开玩笑地说,大施结束了,他现在就是老婆,女儿,和狗。不过我依然充满希望,我觉得这个阶段也许是一个必经的阶段,就跟我现在能够非常勇敢地面对一个人的生活,也是在我经历了漫长的在各种关系中纠结打转的时期一样,大施大概也需要这段他负起全部责任来经营自己日常生活的阶段,才能真正积累力量,去提升自己将来的生活,去变成一个真正有深度和有厚度的成熟男人。

那一天,应该还是会来的。

Categories: Echo

How long does it take to forget those bitchy things

November 24, 2012 Leave a comment

本文纯属吐槽。

我实在是有点受不了自己的执念了。我现在的生活很peace,周围同事虽然也不见得都一定很喜欢我,但至少她们善良,不会来攻击我,都安于自己的生活。工作我觉得内容形式上我突然开了窍,但技术水平肯定还是一般,要我吹牛或者往脸上贴金我也做不来。另外精神觉悟上我也突然开了窍,在北京的一年我突然意识到其实我不是个很渴求人际关系的人,以前总搞得热热闹闹大概还是因为在意别人的眼光,觉得哎呀一定要会social一点。可是当时我在意别人眼光是因为我的确因为受了一些挫折比较荒废,自己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就大概需要从别人那里获得一点安抚和底气;现在我觉得我自己做的已经可以了,别人如果再来碎嘴我完全可以有底气还击,所以我就不怎么在意了。还有就是大部分的social其实都很无聊,我这个人感兴趣的人和事物都比较少,所以经常对着无兴趣的人和事物,就算和气融融,其实我也未必快乐,和我一个人呆着没什么两样。因此我现在相对来说自由很多,除了有些遗憾有些后悔自己前几年去的地方还是漏掉了一些再找机会其实很难之外,基本我的生活没什么好抱怨的。

从小到大我有过无数的执念,一直轮回,跟自己过不去。再加上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大病一场,所以大概我还是放不下人生,觉得活着就应该使劲扑腾,即使我的身体不如常人。这些都没问题,好几次我觉得我快survive不了了我也过来了,可是——

我tmd为什么就总是执着于那些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呢?

我仔细分析了一下,根本原因大概有这些:

第一我不是个心胸开阔的人。我就算脾性比较大大咧咧,anyway我也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摩羯座女人。一般女人心里的那些所谓的小心机小手段我虽然不屑使用,但是我还是心知肚明的。有时候如果索性更加迟钝一点,可能会更好,这样就反而不会受到负面能量的侵害。我会经常想起那些恶心到我的小moment,一来对于那些自以为是的嘴脸实在是厌恶,二来我会责怪自己当时居然就忍了下来——都怪自己不争气。

第二我真的觉得自己被伤害了。这种伤害不是表面上的,不是说什么我从上海到了北京,然后我又转了个组重新开始,我根本不介意这些,反而我觉得是福利。我所介意的,是我对一般人的本性的界定,和我平常为人处事的态度,都被迫发生了急剧地改变。以前我基本对人不设防,因为我虽然不喜欢很多人,但是我从来不会去想攻击或者伤害什么人,最多我会觉得烦——就比如当时我明明生活在21世纪的上海,有些人的虚假嘴脸和做事行径让我觉得我身在文化大革命时的旧中国——即使这样我也还是忍,这么多年的教育至少让我懂得要对别人有起码的尊重,然后我想当然以为大家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至少都有这个水准。可是我错了,很多人maybe可以为了赚钱而获得了一定的工作能力,但是完全没有学会尊重别人,只会排除异己。所以现在我虽然过得比较自由,但是我跟人的距离越来越开了,除了几个旧日朋友,算是certify过的,我基本懒得结识新朋友,一是没有耐性,二是我的防卫心理非常重。

接着说这一点,以前我想笑就笑了,说话做事都非常明朗。现在比如我突然觉得很爽,老板派我去哪里,我都不敢大声宣扬自己的喜悦——有的人是为我好,觉得我这样会招致麻烦,所以劝我低调,我怕他们操心也会顺从一点;而其实他们不说,我也有点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就是害怕一不小心又惹到了哪个觉得自己工作生活不如意的人。中国人都不太会让自己快乐,这也就算了,她们总觉得自己的不快乐是别人造成了,而且一定要比来比去,比周围的人貌似好了一点就快乐,这是多么悲剧而变态的价值观啊。

我觉得这个伤害是毁灭性且不可逆的。我的软弱最终酿成苦果,如果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我以后有女儿,我也绝对不会让这样low level的事情伤害到她。工作这几年,最可悲的地方就是,我发现找到一个心态正常的人都好难;第二可悲的地方是,上海这样一个城市,为什么很多生活在里面的人,完全和这个城市应该有的风范差了几十年呢?

第三我觉得我确实感兴趣的人和事物少了点。注意力不能充分得到转移就导致日复一日纠结那些东西,自己没有能力fuck back,然后又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所以白天想晚上想——好吧,我终于也被带坏成一个变态了。虽然我自己意识到了这一点,很清醒我绝对不能就此沉沦和堕落,但是我还没有找到很好的办法去forget这些屎一样的人和事情,which,我觉得严重妨碍了我现在的美好生活。

Shit happens everywhere, and there are definitely more nice people and beautiful things in life to get rid of these shit.

继续努力吧,以前我总是逃避,觉得不值得为shit浪费自己的时间,不过以后如果再碰到,还是得fuck back,因为不然自己会后悔,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比自己让自己满意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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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可二三事

November 21, 2012 1 comment

狐朋狗友第二个要写的,是爱可。

爱可英文名字叫Echo,爱可这个名字也是这么来的,音译。刚好我blog上,关于朋友这一块的category,也叫Echo,What a coincidence!

爱可刚进公司的时候,就是个非常非常好玩的小女孩。我们是在德国认识的,那个时候她的脸蛋紧绷绷的,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小s那句夸张的话说,“满满的全是胶原蛋白耶”,青春的感觉扑面而来。一开始我们不熟,彼此就是随便扯几句,我知道她是复旦毕业的会莫名有点好感,因为我有莫名的名校情结。不过慢慢我就开始发现,哇塞,这个小女孩超好玩的。她很容易制造笑点,同样的事情她讲出来就会变得很好玩。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染头发,跟发型师有一些争执,到公司我就把这个事情讲给爱可听了。过了一阵子我发现大家都知道了,然后我还有幸亲耳听到了爱可的复述——比我自己讲得生动形象多了,搞得我差点不敢相信我原本叙述的时候是这么跌宕起伏而且有笑料的——而且我自己还被逗得哈哈大笑…从此以后局面就打开了,因为在我的价值观里,好玩的人在哪里都是值得珍惜的。几年中,爱可那里的经典段子层出不穷,有几次她模仿同事的段子实在太搞笑,听完后我还忍不住又点播——写到这里回想了一下,我又笑出来了。

我有仔细想过为什么同样的事情爱可讲就会比较好笑。第一她的模仿能力很强,能把当事人的语气姿态惟妙惟肖地重现,这一点在叙述事情的时候尤其重要;第二她的记忆能力很强,素来有“数据库”之称,就是跟她讲过的好玩事情她能一字不差地记下来然后讲给大家听;第三她的语言能力也很强,会运用各种恰到好处的描绘性或者总结性词句来让整个故事锦上添花——有了以上一二三,再加上爱可与生俱来的发掘笑点以及分享笑点的优秀品质,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爱可爱八卦,而且爱深度八卦——深度八卦需要对细节非常敏感,观察入微,这一点,很不好意思,爱可也有。所以,加上之前已经说过的“数据库”天赋,还有对于感兴趣的人和事舍得花时间,爱可在深度八卦这件事情上毫无障碍。以前我们在一起八卦的时候,我担心她年纪小,好多平静表象以下发生的事情不敢直截了当跟她讲,怕她接受不了。后来我发现爱可其实也是一个接受度很高理解力很强的人——我想这个可能跟她本身的性格有关系,她总是善于发现事物有意思的地方,聪明又善解人意,正面能量爆棚,所以就算污七八糟的事情,到了她那里,也无非就是一个很normal的八卦:她既不会像有的人大惊小怪,也不会像有的人胡乱judge,更不会像一些心理阴暗的人断章取义地散播——所以后来基本我就无话不说无事不share了。Seriously,在八卦这件事情上,找到一个臭味相投且互相愿意倾吐的伙伴,比找一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困难多了。

爱可文艺。文艺是一个高段位的特质,不是你写了几篇遣文造句的文章,或者拍了几张虚无缥缈的照片,你就文艺了。我总是很反感一些人本来没到这个段位,却被大家评价为“文艺”,正如我反感一切大众平庸的审美一切名不副实的人一样。可惜generally,比较有“货”的人,总是要真正懂行的人,才分辨得出来;普罗大众还是会看到几个酸腐句子几张摆拍照片,就迫不及待冠上了“文艺”二字。好在我们还有一个爱可,并不显山露水却有着十足的文艺范,总是不经意间给人惊奇。在我的理解里,真的不是你看了本小说旅了一次游,然后记录下来,然后周而复始,然后你就貌似文艺了——文艺是你在繁忙的工作琐碎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给自己以及旁人抽炼出来的一种感觉,不需要刻意说什么刻意做什么,somehow它就是在那,只言片语已足够。爱可就是这样,她的世界里面大概永远有这样一块文艺的土壤,让她永远保持自己独特的感觉。

爱可也爱旅游,对于旅游这件事情她的执行力也超强,而且是一个超好的旅伴。相比起来我真是叶公好龙型的旅游爱好者。这些年她去了好多好多地方,不过最近一次她去了尼泊尔徒步,回来之后跟我说她已经看不上常规的旅游了,她爱上了这种深入接触大自然的旅行。我无从知道她是不是被戳中什么地方然后豁然开朗,但是世俗的烦扰对她的影响肯定是变小了。我很开心她能有这样的转变,有时候我会觉得,她真的是从几年前那个看上去没什么烦恼笑点很低的小女孩,在这几年颠沛流离的工作和生活中,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这样,一个独立且成熟的女人,能够handle各种各样的事情,同时保证自己的精神世界不被侵蚀。我们部门的女人都有大把机会见识更多的世界,不过见识够了,能真正让自己升华的人并不多。你还是经常可以看到环游过世界的人为一点可笑的蝇头小利明争暗斗,这通常是我觉得比较pathetic的地方;不过也让我认识到其实人生格局这种事情本质上跟你有没有机会见识更多的世界其实没有必然联系,然后就会更加庆幸身边有爱可这样的女孩兼女人,不会陷入那些所谓的心机城府之纠葛,以及根本无谓的计较和抱怨。

爱可是巨蟹座的,巨蟹座的人出了名的爱家庭生活,我不知道爱可是不是也这样。感情上的事情我们交流得不算太多,我有时候觉得需要有这么一个男人,既能配合她的喜感,又能配合她的文艺,这样他们就能过得欢乐又幸福;有时候呢我又觉得,靠谱就行,靠谱的男人她就可以accept,因为她一点也没有不合理要求。不过这些都只是我的臆测。前面已经说了爱可变得独立又成熟,一个人她也过得很好,所以一般的男人大概戳不中她的萌点——其实这世界上独立又成熟的女人大多数都是这样,不是可以轻易被打动的,即使她们本身并不挑剔。不过这世界上,最奇妙的事情也莫过于感情了,所以我总是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巨蟹座的人大多也脾性温和,爱可也不例外。她一般都是尽量避免和人起冲突。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性,爱可当然也有一些自己的原则,和对人的偏好。时间长了,我们在对人的取舍方面是有一定的共性的,不过总体上来说爱可比我对人的接受度高。基本上谁惹到她,吐吐槽她就过去了,第二天该干嘛干嘛;或者极少数的时候,她会跟人争执一下,但是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她会记得这件事情,但不会纠结于这件事情。我总是觉得在纠结这个方面,我应该好好学习一下爱可,这样日子会好过很多。可是我实在天生纠结,负能量太多,努力了很久也大概只能到她的三分之一水平吧。

来美国前,在北京出差的时候我得了急性肠胃炎,躺在新光后面的那家JW万豪里,真是奄奄一息。本来说好和爱可一起去PPG的也没能成行,后来爱可还陪我去挂水,搞到凌晨一点。我这种不擅于表达感情的土象星座当着面自然是不会说出什么涕泪横流的感动话语,但是心里早就稀里哗啦了。昨天她说她又要到北京出差,心里一百个不情愿,我就刚好想到那天在冰冻的夜里,我们两人一起从医院打车回万豪的场景了。这世界上太多的事情,不是一时半会可以体会得到或者看得仔细的,所以我们总是需要时间来告诉我们。比如那天晚上,我突然就觉得,爱可其实内心很柔软,尽管她也不会随便表达自己的感情。所以后来我回到家,写下这篇blog,也算是我这个兵荒马乱的星期,可以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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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e me up when December ends

November 19, 2012 1 comment

连八卦也提不起我兴趣的时候,我大概是真的有点low了。

心里各种坍塌。起因还是因为早上刷牙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过去的一些破事,我厌恶至极的人和事——老天啊,请你把那些毒疽从我的脑海里剔除出去吧,求求你了。

好在这周是感恩节,只用上三天班,再难过忍忍也就过去了。

我这么emotional的雌性动物是不是真的很罕有,而且emotional完败理性。这种时候我就只想窝着在家睡大觉,什么都不想干。

我其实对人也丧失兴趣,真正让我有兴趣的人和事物非常少,非常少,大部分时候我只是在消磨时光,反正人都是要死的。

如果可以,最好能一觉睡到世界末日,然后醒过来,看看世界末日长什么样子,然后再永远地睡过去。

Wake me up when December 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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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冰茶不是茶

November 16, 2012 Leave a comment

本文纯属虚构。

塞塞喜欢喝长岛冰茶。

据说喝长岛冰茶的女人都寂寞,塞塞从来不肯承认。

2011年的北京的冬天,塞塞一个人住。冰冻的空气让身上每一粒皮屑都是寒冷的。她每次想喝长岛冰茶,都会打车去酒吧,点一杯喝完,然后打车回家。

大部分不上班的时间她都窝在家里,在床上不下来,到了饭点下楼吃个饭。暖气很足,暖气片不开晚上也能睡得暖和。她在家里就打着赤脚,穿一件很大的黑色男T,长发披散下来,抱着iPad听歌看电影,自娱自乐。

这天是塞塞生日,她二十八岁了。她在家里又窝了一天,到了晚上,决定还是出门。她不知道去哪,于是打了个车去常去的酒吧,坐在吧台前要了一杯酒,长岛冰茶。喝完了不想回家,第一次,她又要了一杯,还剩一点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喝多了,晕乎乎的,看人已经有模糊的光影。

最后一口喝不喝呢,她正在纠结。突然有个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长岛冰茶不是茶。”塞塞费力地扭过头,看到一张好看的脸,她笑了笑,算是回应。那个男人在她旁边坐下来,没有继续说话,要了一瓶啤酒,自己慢慢地喝。

塞塞更晕了,她开始想我晚上怎么回家呢。飘过来一阵淡淡的香味,很好闻,塞塞努力分辨了一下,是旁边的男人身上传过来的,他穿了件黑色的毛衣,头发很短,专注地看着墙上的电视,在放球赛。塞塞无意识间往他那边动了动,想要闻得更仔细一点,然后刚好看到男人喝酒时上下蠕动的喉结还有下巴上返青的胡茬,不知为何塞塞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性感。

男人察觉到塞塞在看他,转过头来冲她笑,嘴角有漂亮的弧度,还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塞塞有点小慌乱,大脑停顿了一秒,不知作何反应的她庆幸面前还有酒,她端起来,喝完了第二杯长岛冰茶。男人看着她喝完,欲言又止,短暂迟疑之后继续看球赛,喝啤酒。

塞塞想我该回家了,可是她又有点舍不得,这个男人身上的味道她越来越喜欢,不想就这样走掉。吧台的人越来越多,那个男人又往塞塞这边挪了挪。他开始叫第二瓶啤酒。

“请我喝一瓶吧。”塞塞脱口而出,自己也吓了一跳。

“你不能再喝了。”男人又看着她笑,这一次塞塞觉得他连眼睛都是明亮的。

被拒绝了的塞塞有点沮丧,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还没站稳又听见男人问她:

“这里有卖热的茶,你要不要喝?我请你。”

站直了之后塞塞觉得整个酒吧都在旋转,最后那一口酒进了胃之后感觉点燃了什么东西一样,整个胃开始慢慢烧了起来。她努力让自己不要跌倒,还没来得及回答,男人以为太吵她没有听清,凑近了又问了一遍,于是塞塞连他口腔的味道都闻到了,干净的,又带着一些啤酒味。旁边有个人过来叫酒挤了她一下,男人一把拉住她,塞塞顺势靠在他身上,索性对他说,“我头好晕,这里好闷,能不能陪我出去透透气?”

男人站起来,指着还没喝完的啤酒对酒保示意不喝了,拿着衣服扶着塞塞走出酒吧。零下的温度,室外都快结冰了,骤冷的空气中,塞塞有点发抖。男人抱住了她,满身都是那股好闻的香味,塞塞晕晕乎乎地吸着,把手放在了他的胸上,暖和而结实。塞塞突然很想带他回家,可是她又不敢,她从来没有带过男人回家,不过以前她也从来没想过。男人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对她说,“我送你回家吧。”

他们走到马路对面去打车。空气吸到肺里都是凉的,可是塞塞一点也不觉得冷。上了车,晚上司机都开得猛,几个急刹车,塞塞都差点撞上前座。男人搂着她,没有说话,塞塞也没有说话,怕一说话胃里的酒更上来了。

一下车塞塞就吐了,靴子上溅的到处都是。吐完塞塞更沮丧了,觉得连发梢都是羞赧的。马路对面正好有家7-11,男人让她坐在一边的台阶上,走过去买了水回来,让她漱口,还有纸巾,帮她擦脏了的靴子。擦完之后他问塞塞,你还能走吗?塞塞摇头。男人于是抱起她,走进了小区,坐电梯上楼。

回到家塞塞又吐了。大概喝了两杯长岛冰茶就要吐两次,塞塞趴在马桶上一边吐一边想。男人一直在边上拍她的背,还没有说要离开。塞塞觉得这辈子没有这么沮丧过,她不想让他走,可是她喝太多了。吐完她已经站不起来,男人又递水给她漱口,拿毛巾帮她擦脸,然后抱她上了床。

放下她的时候塞塞用手勾着男人的脖子,不肯松开,看着他说,不要走。男人笑了,他说,我怎么可能会走?塞塞松开手,开始脱自己的衣服,脱到只剩内衣,然后钻进被子,缩成一团。昏昏沉沉中她感觉男人也上床了,从正面抱住她,然后一只手解开了她的bra扣子,开始抚摸她的背,她的乳房。可是塞塞迷迷糊糊的,过了一会就睡着了。她能感觉到旁边还躺着一个男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这仿佛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理所当然就该如此。

快凌晨的时候他们做了第一次。当时塞塞睡到一半醒了,她想喝水,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嗯嗯,然后准备爬起来倒水。可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男人就翻了个身压在她身上,她说,我吵醒你啦?男人不说话,突然就直接进来,她有点不舒服,但是也没吭声。安静的黑暗的房间,只有两个人的喘息声,塞塞闭上眼睛,她想,上一次做爱是什么时候?

天亮之后他们又做了一次。中间男人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 我叫塞塞。

– 为什么叫塞塞?

– 以前有个男人这么叫我,我很喜欢。

男人就笑了,突然趴在她耳边,轻声地喊,塞塞。她开始有点承受不住,用手捂住他的嘴,再次闭上了眼睛。

后来男人就走了,临走时什么也没说。他走后塞塞一个人看着天花板,有种恍惚的感觉,她甚至开始怀疑这一切是否真实,昨天她是否真的有带一个男人回家。可是枕头上还残留着那个男人的味道,塞塞抱着枕头,开始觉得自己心里有一些情绪被撩拨起来了,那是什么她不知道,或者她不愿意承认。

晚上塞塞又去了那家酒吧,还是要了杯长岛冰茶,很快就喝完了,叫了第二杯。快喝完第二杯的时候她仿佛又听见有人说,长岛冰茶不是茶。她连忙转过头,没有人在她周围,大家都在喝酒跳舞。她在酒吧喧闹的音乐声中,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寂寞的女人。

塞塞喜欢喝长岛冰茶。

据说喝长岛冰茶的女人都寂寞,塞塞现在终于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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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洲二三事

November 12, 2012 4 comments

狐朋狗友第一个要写的是叶洲。

这里直呼其名是因为没有别的昵称好用了。肥嘟嘟放在这里不合适,因为他早已经不是当年我认识的那个小屁孩;叶神也不合适,因为他在我这里完全不是那样一个感觉,叫叶神基本是为了配合他人搞笑;所以,还是用他的本名好了。

早上刚跟他聊完天,这厮貌似心情低落,少有的低落。为了cheer him up,我就还是赶紧把这篇文章写出来,让他高兴一下,虽然我也没有把握我能写得好——要写得好只能百分百透明地写,可是这个代价太大了,万一又被哪个不良偷窥者看过去,伤害的不只是我一人,不公开写趣味性又少了点,所以我就尽量隐讳而又真实吧。

叶洲是和我一起进公司的,我研究生毕业他本科毕业,我们刚好差了三岁。第一天的时候他坐我后面,台上那个漂亮的team assistant介绍一些logistics的信息,说话中各种小漏洞,他在下面小声地调侃打趣,我心里就想,哦,这貌似是个不掩饰自己聪明的聪明人。后来几个月的培训他还是坐我后面,没什么特别印象,就知道他有个外号是肥嘟嘟左卫门,也知道他年纪小。我看着他那一脸青涩的模样,还有星星点点的痘印,毫不犹豫就叫他“小屁孩”,这也奠定了我们以后交往的基调,

第一次去德国我们就开始变熟了,熟起来的契机是因为我们都喜欢看电影,一起聊电影而变得热络起来。不过那个时候我的看电影阶段已近尾声,他才刚刚开始,这几年他一直看,一部接一部,数量上早已经超过了当年的我。后面我们经历了做朋友的各种必经阶段,比如有一阵子互相生疏,比如有一阵子他热恋,比如有一阵子我沉迷于我的男人,比如有一阵子各自心中不满,再比如有一阵子,又觉得,哎呀,还是好需要这个朋友。到现在虽然无法断定这个友谊是不是无坚不摧,但是至少彼此互相信任,互相坦诚,互相会希望对方过得开心,这也就足够了。

叶洲是个很散漫的人,整个人总是散发着一种慵懒的气息。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总是没有什么朝气,他自己的解释是,个子高的人都比较颓一点,个子矮小的人才会整日亢奋。说到这个,他是真的高,大概有186cm,平时站在一起足足比我高一个头,还是在他微微驼背的情况下。比较经典的形象就是他轻微驼着背,穿着他那双出镜率极高的大皮鞋,左一步右一步,不快不慢地走着,不快不慢地说话,仿佛这个世界也就是这样不快不慢地过去,没有什么值得特别兴奋,也没有什么可以异常难过。

他聪明——能够让我承认聪明的人真心不多,但他是一个;然后他还包容,思想上的,我觉得这个跟他读过很多书有关系,他是一个知识非常渊博的人,有没有自成一个知识体系我是不知道,但是渊博的程度我有点佩服。印象最深的一次,我们两个人一起开车去英国,一千多公里,一路上我想到哪问到哪,什么二战啦什么政治啦什么历史啦,他基本都是信手拈来,我听得半信半疑,后来有些我google的时候看到,发现他说的基本都是对的。扯远了,我说他聪明且包容的目的,是想说,这是他的两个很大的优点。正因为有了这两个特质,所以他理解力极强,接受程度也极高,跟他说话从来不需要拐弯抹角,不用担心他get不到你的点,不用担心他被你的各种奇异想法给惊吓到,也不用担心他配合不了你的节奏,总之这种感觉是极爽的。我喜欢跟他说话的最大原因就在于这里,基本也可以想到哪说到哪,百无禁忌。除了我之外,貌似很多其他人也喜欢跟他说话,他经常会跟我抱怨花了太多时间听别人倾诉,甚至都挤掉了他做正经事情的时间,每到这种时候我心里就会默默地说,能让这么多人跟你倾诉,其实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

他有意思。幽默感是比聪明更加难能可贵的特质,虽然两者密不可分——就是一个人如果不聪明,他的幽默感必然大打折扣不上台面,但是很多聪明的人不具备足够幽默的精神,可以随时随地幽默自己幽默别人,叶洲呢,刚好在聪明的基础上有着十足的幽默感。他会经常自嘲,或者调侃一切可以调侃的事情,或者动用他强大的文字描述能力把一个好玩的人或者一件有趣的事描绘得栩栩如生,总之这是一个可以让人发笑的人。我经常情绪低落了找他,一是为了倾诉,二是被他直戳要害地揶揄几下或者云淡风轻地抽象一下,笑一笑就感觉没有必要那么如丧考妣了。

我们部门的大多数人都热爱旅游,他就更不用提了,可以用到酷爱二字。他感兴趣的事情就极具有行动力,一旦想去哪,就立刻操办,然后最后成行。这一点也是他经常嘲笑我的地方,鄙视我行动力太差,太怕麻烦,因为他几乎每次去一些fancy的地方都叫过我,然后我作了半天没去,然后事后又总是各种羡慕嫉妒恨。我承认是我的问题,不过当时那种情境我有一些说不出的难处在,倒不一定是因为怕麻烦。只是现在我每次想要跟他忏悔一下或者自己懊恼一下,他都会嘲笑我,搞到我现在完全不敢提我想去他去过的一些地方,一提就更加郁闷,不能自持。后悔归后悔,没有这么多针刺一般的后悔,大概我也不会最终明白一些道理,也算是他间接的功德之一吧。

散漫的人,自然就有着不那么所谓积极上进的价值观。世俗生活里大多数东西他是不care的,那些外表光鲜浮华的人或者事物在他那里也基本得不到任何响应。不过散漫不代表愚钝,对于比较需要防范的人性,还有保全自身需要遵循的一些游戏规则,他也心知肚明。只是相较于我这种直愣愣的个性,他大概就是不会主动开罪人也不会主动暴露自己的弱点,所以过得比我周全一些。有时候我会觉得,按照世俗的价值标准来衡量,这个人确实是过于散漫以及自我了一点,可是谁又规定不可以这样呢?只要他能承担自己选择这条道路的后果,就行了,况且他的这种价值观,比起那些斤斤计较工于心计生怕自己少得好处生怕别人过得开心的扭曲价值观来说,实在已经可爱太多。

如果只是单一的散漫,那么这个人大概也不会很有质感。叶洲的特别之处在于,第一,他也有一些非常硬而且stubborn的点,一旦被触碰到,他整个人会展现截然不同的强势和坚持;第二,一个人,如果能一直坚持他的选择,即使是玩玩打打,他也需要有强大的内心来支撑自己,去ignore无谓的声音和评价,这一点我觉得他做得比我好太多。我想他之所以这样,大概也还是和他渊博的政治历史知识不无关系。读书读得多,就算自己没有亲身经历,也能学习到这个世界上,古往今来游戏规则为什么都是这么制定,时间长河里面为什么最后都成了过眼云烟,从而就自然能更清楚自己会想要什么,哪些地方不能让步,哪些干扰可以无视。

最后不能不说的是叶洲和他若干妹子的故事。刚进公司的时候他真的还是一个小屁孩,生怕别人觉得他年轻稚嫩,闲聊时告诉大家他谈过五次恋爱,这个数字吓了我一大跳。又过了两年我们说起这个,他就懊悔说当年怎么会这么二逼,还生怕少算了一个,我哈哈大笑。现在他学乖了,不该说的一律不瞎说,直到最近的这个香港妹子,他才又开始公诸于世,算他的第六个女朋友吧。他对女人的喜好也有他自己的一套标准,什么梳妆打扮穿衣搭配在他那里基本无效,他总是直奔主题,看皮肤,看实际的长相,看身材。男人骨子里面都是花心而好色的,以前他还会有一个大致的方向,比如喜欢肤色偏黑性感一点的,后来就基本越来越发散了,每每他提到哪个女人怎么怎么不错,戳中他的那个点固然又跟前面一个不同。不过万变不离其宗,要么素颜漂亮,要么皮肤好,要么腿直,要么声音好听,等等,总之他是一个取向极度正常的男人。除去外表,内在方面,generally他喜欢直接不做作的女人,在这个基础上能戳中他的点也很多。反正戳来戳去,时间长了,要么就觉得soso了,要么就继续神往,有了妹子呢就开始约束自己的行为——基本上我觉得男人能做到这个程度都ok了,这大概也跟我和男人打交道打得多有关系,不会因为有主的男人开口称赞别的女人两句就大惊小怪,正常范围内的欣赏或者crush我都能接受。

他对于博得女人的好感自然经验丰富,不过他有个硬伤是他完全不收拾自己,讽刺的是他经常还自诩外貌协会,比如他的某个好基友就因为长得好看戳中他了。我一直觉得这人如果能把自己收拾得更妥当一点,可能能吸引到的女人会更多,不过他还是太懒了,屡教不改,还好现在有妹子,只能祈祷他的妹子改造他了。令人惊讶的是他现在开始regular的健身,还专门请了教练上课,每周两次,不知道这么折腾下来会不会有所效果,只能拭目以待了。

今天聊天的时候他突然说,“我不得不承认,我和你是一类人,虽然我没你那么情绪化,所以我面对的世界其实和你差不太多。”我突然就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就是平时调侃惯了,这几句严肃的话我有点handle不了。他说平时他都治愈别人,轮到他需要被治愈的时候,只能自愈,这个我也无能为力。我只能陪他东聊聊西聊聊,然后写下这篇让我觉得平淡无奇欠缺精髓的文章,希望他的情绪能略微好转。这个世界有太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可是,我们都是孤独却又不那么寂寞地在面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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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没有你——狐朋狗友之序

November 5, 2012 Leave a comment

(其实我的那些朋友都是好孩子,人品诚实善良,大多数都很正派,用“狐朋狗友”这几个字真是对不起他/她们——可是,还有什么词语能比得上这四个字更贴切呢,答案是:没有。)

我很早就有在blog上写我的朋友的想法。上一次最强烈的时候是硕士毕业的时候,研究生三年别的没学到,认了五个小弟,分别的时候格外难过。当时他们分别被我封了“殿堂”,“极品”等称号,而且每个人要写些什么事情我也想好了,可惜到最后也没动笔。我想了想大概有这么些原因:首先blog他们都可以看到,我还是有点害羞地去直抒胸臆地表达一些感情;然后如果完全写在一个没有人看的地方,当时那个非常渴望关注度的我又受不了这种寂寞;还有一点是我的生活出了很大的意外(此处省略纠结过去的三千字),我大概快要决定写的时候刚好出事了,然后我的全部精力就被分散了,等到我再有心情想写的时候,已经写不出来了。这一直是我的一个遗憾。

这一次决定写,是因为各种契机碰到了一起,纠结了半天还是开始了。那天写完“韩少二三事”,我突然觉得很有满足感,然后就想接着写,当时觉得可以写肥嘟嘟和爱可,脑子里面还组织了一下语言和要写的事情,后来觉得毕竟不是朝夕相处,写起来可能不像韩少那样信笔拈来且形象饱满;再加上我这个人百无禁忌可是他们不是,有些事情我乱写了也不好,即使现在blog没有一些讨厌的人来看了,所以又搁浅。今天早上爱可突然给我发条消息,说早上被我的博客搞得涕泪横流,我于是跟她说我本来想写叶神二三事和爱可二三事来着,觉得写不好就没po,她回说我写什么她都涕泪横流——我突然就觉得,那还是写吧。

啰哩叭嗦了这么久终于解释了一下来龙去脉,不过我这篇序言,还肩负着更伟大的任务。

我一直觉得,人,不能没有朋友。

作为一个女人,大概一般人会觉得,最重要的是不能没有男人,我却不这么认为——极端情况下,如果一定要做出取舍,我觉得,一个独立的女人,可以没有男人,但是一定不能没有朋友。

男人之于女人,最大的不可或缺性当然是来自于性爱(原谅我这么直白),因为精神层面的交流朋友是可以满足的,一起过日子那就另说了,那是婚姻和家庭,不在讨论范畴。可是如今这个年代,不仅男人可以自己解决,女人也可以;再不济还有各种ONS神器和场所,所以这是为什么我说一定要取舍的话,男人是可以放弃的。

朋友则不同。朋友本身的功用就不一样,朋友可以聚在一起嘻嘻哈哈插科打诨或者谈人生理想谈普世价值,朋友可以飞个一万公里再开几千公里车只为了出来偷个乐,朋友可以肆无忌惮地咒骂共同讨厌的男人女人可以百无禁忌地八卦;朋友还可以为个什么小事彼此心中腹诽很久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又重归于好。所以朋友呢,是一定需要时间去经营的,没个三五年,朋友两个字出口其实有点轻率;然后朋友呢,又没办法像男人那样每天四目相对,只能频繁联系,三不五时见面,来保持所谓的友情。

理想的情况当然是你的男人同样又是你的朋友,你们既可以身体上进行交流,又可以精神上进行交流——其实很多情侣,我觉得都可以达到这样的状态。问题就是,就算他是你的lover,同时又非常幸运地是你的soulmate,你还是需要其他朋友——那种感觉就像你每天回家都和男人做爱,又和他进行心灵的碰撞,可是你忽然有一天还是非常想打麻将想玩桌游想K歌想聚餐,或者只是单纯地想和朋友去喝个茶,聊聊无关痛痒却又趣味横生的八卦。一个人能够从另外一个人身上获得的各种感官上的思想上的快乐感和满足感始终还是有限的,所以,又啰哩叭嗦了这么久,我只是还想说:

朋友,

不能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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